研究法專區 · COURSE REGULATIONS

課程規範

修課同學請配合以下研究法課程規範,完成 meeting 參與、實驗室學習與期末成果報告。

Regulations

研究法修課規範

課程以實驗室研究參與與實作學習為核心,請於修課期間遵守以下事項。

修課同學應主動配合實驗室工作安排;如因固定行程或其他因素無法出席 meeting、執行實驗,請事先向負責學長姐或教師請假並聯繫。
(1)

參與 Meeting

請依課程與實驗室安排參與例行 meeting,掌握研究進度與相關討論內容。

例行 Meeting
(2)

請假規定

固定行程如無法參與 meeting 或課程安排,須事先請假。

出缺席
(3)

期末報告

繳交期末報告,內容須包括學期計畫執行內容與心得。

成果繳交
(4)

修課期間

大三、大四修課以 1 年為單位,含 1 個寒假與 1 個暑假

寒暑假安排
(5)

實驗與儀器操作

實驗與儀器操作由對應的學長姐負責指導,請依操作規範與安排進行。

實作訓練